因深圳加盟商陈建浩先生在与我司合作的合同期内未经与我司协商同意擅自撤店,违反了双方签定的经销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违约行为自动终止合作并停止一切供货。
即自2015年8月26日起,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东路百富汇建材城A栋01号太氧谷生态硅藻专卖店陈建浩不再是我司授权经营“太氧谷”硅藻泥品牌的经销商。因此自该日起,对他们销售带有“太氧谷”硅藻泥品牌的标识,以我司名义或以我司经销商名义对外销售的任何产品,我司概不负担任何售后服务义务,也不保证其产品质量。因此引起的任何产品质量纠纷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负任何责任,由此对我司产生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特此声明。
太氧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标签: